为进一步改善我区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高贫困群众收入水平,依照国家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期下发了我区2007年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发改地区[2007]1909号)。此项计划总投资26321万元,其中,中央以工代赈资金24400万元(含劳务报酬2845万元)。
以工代赈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要工程建设措施。为了扎实做好今年的扶贫和以工代赈工作,国家发改委结合我委组织上报的《广西2007年以工代赈建议计划》并经充分沟通,安排我区2007年以工代赈建设计划共八项建设内容:基本农田建设0.35万亩,小型农田水利解决9.9万亩农田灌溉面积,县乡村道路建设932公里(含独立桥涵1250延米),人畜饮水工程解决11.9万人/9.8万头牲畜饮水困难问题,小流域治理水土流失42平方公里,水毁乡村道路修复150公里,草场建设0.5万亩,林业示范种植无公害核桃4700亩。此项计划集中向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重点安排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及脱贫致富相关的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工程,并专项安排劳务报酬2845万元,为参与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的当地群众支付劳动酬劳,直接增加贫困农民收入,体现通过项目建设替代贫困救济的特色。
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的“省管项目、省负总责”的原则,要求我委要依国家扶贫开发相关规定做好此项计划的组织、实施、督查、验收工作,确保顺利完成计划并取得应有的效益。目前,此项计划已逐级分解下达至各项目县,各项工程正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有序地开工推进。
(地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