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继续在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中安排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设资金,加大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国家发改委在此项计划中(发改地区[2007]2015号),下达我区11项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总投资1942万元,其中国债资金1600万元(含劳务报酬185.58万元)。主要建设任务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1.12万亩灌溉农田,乡村公路建设四级砂石道路46.65公里(含公路桥331延米),人畜饮水工程解决3000人安全饮水问题。
按“统筹兼顾、典型带动、集中投入、注重实效”原则,国家发改委集中安排了我区有关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特困华侨(林)场首次获得国家以工代赈计划投资,将有效改善当地基础设施薄弱环节,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加快发展,并示范带动我区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建设水平。
目前,此项计划已逐级分解下发到项目建设点,各项工程正按项目基本建设程序有序展开,预计可在计划年度内完成,尽快发挥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扶贫效益。
(地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