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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以工代赈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www.gxdrc.gov.cn 2007-06-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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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06年以工代赈工作情况   

  以工代赈是改革开放后党和国家制定的一项特殊的重大扶贫政策。以工代赈是指政府投资建设基础设施工程,扶持对象参加工程建设并获得劳务报酬,以此取代政府直接赈济的一种扶贫政策。2006年我区以工代赈工作在国家发改委的关怀、支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创造性的开展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   

  (一)以工代赈计划执行情况   

  1、完成计划的主要措施。   

  2006年我区以工代赈总投资28883.7万元,国家下达给我区以工代赈计划为259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24000万元,中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水毁工程300万元,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投资1600万元。计划安排基本农田建设0.12万亩,小型农田水利8.6万亩,县乡村道路2451.2公里,其中新建公路1247公里,改扩建公路1204.2公里;小流域治理14.37平方公里,草场建设0.2万亩,解决8.4万人和4.3万头牲畜饮水困难,安排项目管理费365万元,支付以工代赈劳务报酬资金3569万元。目前,项目已按计划顺利实施,预计2007年8月全部完工。以工代赈作为一项行之有效的扶贫方式,是农民摆脱贫困走向富裕的一项德政工程,为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计划管理,落实责任;二是认真做好项目实施,确保工程质量;三是严格财务管理,保证资金有效使用;四是依靠群众,努力为基层服务;五是加强检查、督查工作,确保以工代赈工作正常开展。   

  2、建设重点和取得成就。   

  2006年,以工代赈建设范围的重点是加强对河池、百色、崇左、来宾、桂林、柳州、南宁等七个市资金安排的力度,其资金占全区以工代赈资金总量的95%以上。建设内容的重点是解决贫困乡村道路、基本农田、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等小型基础设施建设,其资金占全以工代赈资金总量的98%以上。通过乡村道路建设,农村交通条件明显改善,为贫困地区经济持续发展创造了条件;加大农田水利建设和人畜饮水工程建设,解决了部分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用水种饮水困难,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通过小流域治理的植树造林、筑坝、清淤和农田水利修梯田、山地开发及草场建设的种草养牲畜等措施,有效地控制了水土流失,改善了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   

  3、存在的主要问题。   

  2006年我区以工代赈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由于我区贫困面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综合经济实力弱等原因,以工代赈工作项目实施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在项目实施中,由于市县经费所限,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深度不够,部分市县存在重上项目、轻项目管理的问题。部分县存在项目前期工作不够扎实,工程进度慢和劳务报酬工作落实不够,影响了以工代赈整体效益的发挥等。   

  二、2007年以工代赈工作考虑   

  2007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做好当年的工作意义重大。因此,在实施以工代赈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中要按照以工代赈“十一五”规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规划所确定的任务目标要求,坚持科学发展观,注重以人为本,努力为广大贫困群众服务。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计划安排的重点仍然是2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适当考虑行政区界在地理分布上相连接的,在自然地理特征、资源特征以及贫困特征具有同质性的区定贫困县。以工代赈建设内容主要以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农田建设、小流域治理和草场建设等生产性项目建设为主,同时适当安排贫困村乡村道路和解决长期缺水、无水或饮水质量差的贫困地区群众的人畜饮水问题,解决3.5万贫困群众易地扶贫搬迁。   

  (一)以工代赈工作思路   

  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建议精神,今后国家各类支农专项投入将会逐步增加,而且这些投入将更多地涉及到以工代赈领域。据此,综合考虑各项因素,2007年,我区以工代赈项目规模初步按2.6亿元考虑,其中预算内以工代赈2.4亿元,国债以工代赈示范项目0.2亿元,地方配套0.3亿元。重点加强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为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在计划安排上,主要考虑以下几点:   

  1、更新观念,明确工作任务。按照党的十六大以来的有关方针政策为指导,以国家有关以工代赈政策文件为依据,树立全局意识和观念,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强化执行政策意识,尊重民意、维护民权和民利,以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为目的,全力抓好以工代赈工作,努力改变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2、突出重点,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今年以工代赈的投向继续向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努力提升基础设施档次,打好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一是抓好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地区基本农田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努力改善贫因地区生产条件。重点抓好一批基本农田改造和水利建设工作,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巩固农业基础,提高农业抗灾减灾能力,为贫困群众稳定解决温饱奠定基础。二是进一步解决和改善群众的饮水条件。重点建设小水库、小山塘、水柜、引水渠等设施,不断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用水和饮水困难。三是乡村公路建设重点加快贫困地区通村通屯的道路建设和人口较多村商品生产基地的村屯道路和水毁公路的修复。四是推进生态建设,打好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重点抓好小流域治理和草场建设,有效地控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全年计划建设乡村道路2200公里,解决饮水困难群众8万人,解决牲畜饮水6万头,建设农田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10.5万亩,草场建设和小河流域治理14万亩。   

  3、综合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突出以工代赈“工”和“赈”的特色。在项目计划安排和实施中,一是要更加注重以人为本,处理好基础设施建设与贫困农民增收、生态环境改善的关系;二是处理好工程数量与质量的关系;三是在开发对象的选择和开发方式上,继续突出集中连片扶贫开发基础上,处理好与其它支农建设、生态建设以及整村推进的关系。   

  4、规范建设标准,落实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政策。一是项目建设地方配套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应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足额到位,发挥效益;二是工程建设单位补助标准。在国家没有明确提高标准的前提下,各地继续按以往标准安排;三是以工代赈项目建设群众投工投劳。落实以工代赈劳务报酬,是增加贫困地区群众收入的一项重要措施,是以工代赈特色和本质要求。以工代赈项目建设单位要优先组织当地贫困群众参加工程建设,并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劳务报酬。   

  三、2007年以工代赈工作主要措施   

  第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认识。这是实施以工代赈工作的关键。以工代赈是一项特色鲜明的扶贫手段,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任务重、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项目所在地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要按照责任状要求,把工作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县市领导要亲自督查。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真正负起主管部门职责,加强沟通与合作,形成上下联运,层层有责任,层层能落实。要充分认识到以工代赈工作是自治区党委、政府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为缩小地区差别,缓解和消除贫困,最终实现共同富裕而采取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也是一项心系广大人民群众、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谋发展的民心工程。因此,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切实把此项工作抓实抓好。  

  第二,加强计划管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这是实施以工代赈工作的前提。一是要深入调查研究,选好选准建设项目。各市县要结合当地贫困现状的实际情况,做好以工代赈项目选择工作。在项目的选择上要有全局观念,既要考虑当前的困难,又要从发展当地经济的长远利益出发,要抓住重点,有计划、有安排的做好项目储备。各市县的以工代赈项目库要实行动态管理。二是以工代赈建设项目的编制、论证、评估和审批等工作要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办理,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前期工作内容和深度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部分比较重大的项目要经有资格的咨询单位充分论证评估。   

  第三,制定好实施方案,狠抓项目实施管理。这是实施以工代赈的重要环节。以工代赈的乡村道路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基本农田建设、人畜饮水、小流域治理和草场建设,组织实施等工作能否顺利推进,关键取决于实施方案是否可行。因此,各市县要高度重视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要在认真调研、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对于实施方案中的建设投资、建设规模和建设项目,要按照审批权限和建设程序履行单项工程的审批手续,严格按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质量管理制和竣工验收制,实行质量修身负责制。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政策规定加强工程管理。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将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工程建设等各环节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切实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并自觉接受财政、扶贫、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检查,建立资金和项目的公告和公示制度,主动接受干部群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管好用好资金,千方百计提高农民经济收入。这是实施以工代赈工作的根本。管好用好以工代赈资金是发展改革部门的职责,各级发改部门要真正负起这个责任。在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市、县发改部门要定期报告工程进展情况、以工代赈资金使用情况及配套资金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第一手材料,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建立完善以工代赈资金管理工作制度。各市县要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法进行管理,要严把资金投向,要实行投资决策者负责制和建设项目法人制,实行“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责任制,实行项目“终身负责制”。要增强法制观念,做到依法行政。要严格按政策、按制度、按原则、按程序管理以工代赈资金,杜绝人情项目,拍脑袋项目和个人项目。要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各地对列入以工代赈的项目要实行公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建立奖惩制度。对以工代赈工作成绩突出的县给予表扬,以工代赈将利用以拨代奖的方式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度慢、问题严重的县给予批评,并相应减少安排资金额度。   

  第五、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干部队伍工作素质。这是实施以工代赈的基础。2007年要大力加强以工代赈工作的学习和培训。一是加强职工培训,加强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学习,坚持进修培训、集中学习、现场考察与自学结合,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素质。二是加强调研工作,在调研中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增长知识和经验。三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工作制度、廉政制度等,使各项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四是加强内部管理考评,继续对市、县(市、区)内部管理工作实施考核,激励各地奋发图强,建设一批“勤政、为民、务实、廉洁”的干部队伍。   

  我们坚信,有党和中央政府的关怀,在国家发改委的持续帮扶下,全区各级发改部门有信心、有能力将2007年贫困地区的以工代赈工作做好,把贫困群众的困难问题及时解决好,让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分享改革开放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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