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08]8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指挥部同意,现下达广西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投资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建设项目14575个,总投资46060万元,其中,中央专项投资13894万元,部门专项资金5884.4万元,自治区财政补助21934万元,银行贷款3691.6万元,地方自筹656万元。建设项目涉及道路、饮水、通电、沼气、危房改造、口岸、卫生、教育、广播电视、边民聚居点等十类基础设施,其中,边民聚居点项目投资计划已于《自治区50周年大庆项目2007年投资计划》(桂发改投资[2007]543号)中下达。
二、请各有关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兴边富民行动基础设施建设大会战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本次计划,自治区各部门按渠道不乱、各负其责的原则做好本部门建设项目的组织管理工作,确保于2009年1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竣工验收任务。
二○○八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