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编报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08]1669号)有关抓紧编报2009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议计划的要求(我区已完成2009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建议计划编报工作),对此,请组织编报你市2009年以工代赈示范项目建议计划,以上报争取中央以工代赈资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规模:各市建议计划的投资规模请按200万元编报。此次建议计划资金投向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安排贫困农村地区生产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建),建设内容为基本农田、小型农田水利、小流域治理、草场建设共四项,每个市组织编报1~2个项目,应充分体现扶贫项目经济效益的示范性。
二、编报要求:各市列入建议计划的项目应已纳入建设规划,前期工作完备,具备下达投资计划和开工建设的条件(项目可研报告书及可研批复文送地区处备案)。请组织项目县严格按“中
央投资项目编报系统”软件要求填报(注:该软件及使用说明请在国家发改委互联网主页http://www.ndrc.gov.cn/xzzq/rjxz下载)。
三、编报时限:请于7月20日前将建议计划报送我委,并发送电子文本至地区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771-2328612 2328085(传真)
E-mail:XYB@gxi.gov.cn
区发改委地区处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日
(本文编号:地区20080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