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区经济发展处主要职责
和人员岗位责任
主要职责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地区经济发展处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县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
(二)负责研究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参与编制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
(四)负责审核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归口管理绿色援助计划。
(五)编制和组织实施以工代赈投资项目计划和易地扶贫搬迁计划。
(六)承办委党组交办的其他重要事项。
人员岗位职责
杨跃峥 主持工作,负总责任。负责把握全局,通盘工作,落实委党组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工作思想、组织督促、检查工作、协调重大问题和部门关系。组织全处政治、业务理论学习、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管理。
莫福文 协助杨跃峥工作。主要负责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和提出,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协调区域经济合作中的重大问题;审核重点流域和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管理绿色援助计划。参与土地、矿产、海洋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管理。
农有群 具体负责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审批、年度计划建议编制上报、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下达和组织管理;土地、海洋、矿产资源开发、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和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计划编制管理、相关来文的答复处理,及其他交办的具体工作。